各学院:
为全面评价学校教学管理效果,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评价理念,不断提高学校教学管理水平和能力,现就本学期学生评管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价人员及内容
参评人员:全体学生教学信息员;
评价内容:包括教务系统运行状况、教学计划安排、教学设备、教室与实验室管理、教材选用、实习实训管理、考试组织与管理、学籍管理等方面内容。
二、评价时间
评价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-2023年11月23日(本学期第11周-12周)。
三、评价方式
登录“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平台(麦可思)”,评价可采用PC端(进入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评价);手机端(关注微信公众号“教学质量管理平台”进入首页进行评价)两种方式进行。
四、评价要求
各学院督促学生客观公正参与评价,正确行使评价权利,对于恶意评价和代评等情形,各教学单位需进行核实,并附证明材料报教学质量管理处处理。
联系人:陈杉,联系电话:81731555
武汉设计工程学院
教学质量管理处
2023年11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