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重要通知】关于开展2022年度第二批本科专业评估 课程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
来源:原创文章|发布时间:2022-09-14 10:47:45|浏览人次:3132

各学院(部):

   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专业和课程内涵建设,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,充分做好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准备工作,经研究,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第二批本科专业评估、课程建设评估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 

    一、评估依据

    本次评估依据《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(试行)》和《武汉设计工程学院课程建设评估办法(试行)》进行。

    二、评估对象

   《2022年度第二批专业评估名单》《2022年度第二批课程建设评估名额分配表》见附件1。    

    三、评估程序及时间安排

    1.学院自评阶段(9月15日-10月31日)

    各学院(部)成立以院部领导、系主任、专业负责人、学院教学督导组成的评估专家组,依据评估指标体系,组织人员撰写《专业自评报告》或《课程自评报告》,并对专业和课程建设现状进行全面自查、自评。10月31日前将自评报告、支撑材料和《2022年度第二批专业评估推荐表》的纸质版、电子版交教学质量管理处。

    2.专家复评阶段(11月1日—11月20日)

    学校成立专家组对受评的专业和课程进行复评。专家复评采用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的方式,对评估指标进行量化积分,得出专业或课程评估得分和评估结论。复评阶段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
    3.反馈整改阶段(11月21日—12月20日)

    教学质量管理处对评估结果和专家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,并向各学院(部)进行反馈。各学院(部)按照专家反馈意见,制定整改方案,开展整改工作。并于12月15日前向教学质量管理处提交整改方案和报告。

    四、评估结果使用

    1. 评估结果将作为学校专业动态调整的参考依据,并作为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评审依据。

    2. 学校对评估获得“优秀”等级的专业颁发证书、奖牌、并给予一定奖励;对评估获得“合格”等级的专业颁发证书、奖牌;对评估结果为“不合格”的专业予以警告,限期整改,并撤销该专业其它建设资格和经费资助。

    望各学院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切实做好本轮专业评估工作。未尽事宜,请及时与教学质量管理处联系。联系人:张睿 联系电话:81731555。

本文件不附自评报告模板,所需模板可在教学质量管理处网站下载。

 

   

 

 

 

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2年9月14日

 

 

 

附件1:2022年度第二批专业评估 课程建设评估名额分配表

 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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