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重要通知】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
来源:原创文章|发布时间:2023-03-24 15:35:31|浏览人次:2528

各教学单位:

    为加强各教学环节的规范管理,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环节中存在的问题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,现组织对教学档案、重要教学环节的专项检查,具体安排如下。

    一、组织领导

    1.学校成立教学检查工作小组

    组   长:徐拥华

    副组长:陈长水   邱朝坤

    成   员:教学单位主管教学负责人、校级督导员、教学质量管理处和教务处工作人员

    2.各教学单位成立自查工作小组

    各教学单位自查工作由本单位教学督导组负责。

    二、检查内容

    本次教学检查主要内容如下:

    (一)教学档案检查。

    1.大纲、教案检查。检查上学期课程教学大纲、教案编写情况。重点检查:撰写规范性、教学设计合理性、课程思政实施、教学反思针对性,同时检查相应课程的教学大纲及教学计划撰写质量及执行情况,以及专业必修课是否有合适的指定教材。

    2.考核和作业等材料检查。上学期考核材料进行检查,重点检查:(1)试卷内容和课程是否有较高相关度;(2)试卷题型是否丰富;(3)统分计算是否正确;(4)是否有A、B卷;(5)与近四年试卷比较,试题重复率是否正常;(6)参考答案是否标注详细;(7)教师能否按评分标准批改试卷;(8)学生成绩分布是否合理,无偏高或偏低现象;(9)出卷是否有审批表;(10)考核材料相关表格是否存在漏填、错填现象;(11)卷面改动是否有教师签名;(12)试卷分析是否雷同;(13)作业和实验实习报告是否全批全改。

    (二)教学环节检查。

    3.实践教学检查对课内实践教学环节(包括附属于理论课的实验、上机)、独立开设的实验、实训、实习进行全面巡查,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开出率、教学准备、教学内容、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等。并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本学期的《实验耗材领用记录本》《实验室管理日志》和《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》进行全面检查。重点检查:(1)各专业是否建立有稳定的实习实训基地,且能与相关单位紧密合作开展实习实训;(2)实习经费、实习条件是否有保证;(3)实践教学是否指导到位、考核科学、效果良好;(4)各专业是否建有一定数量的实验(实训)室,实验设备能否满足教学需要;实验设备利用率是否正常,能否用于科研;是否有开放性实验室;(5)是否开设有一定数量的综合性、设计性实验;实验开出率能达到教学大纲的90%;(6)实验指导人员结构合理,实验教学效果较好;(7)实验报告、实验记录等基础性材料是否齐全,填写是否规范。

    4.毕业论文(设计)检查。检查2022届毕业论文(设计)、毕业实习工作过程管理情况。重点检查:(1)有关毕业论文(设计)的各项规章制度(质量标准、撰写规范、指导教师 遴选制度、管理制度、评估检查制度、论文的评选及档案管理制度等)是否齐备;(2)毕业论文(设计)与专业服务面向和生产实践的相关度,选题的性质、难度、份量、综合训练等能否达到培养方案目标要求;(3)选题是否结合实际、是否前沿;在实验、实习、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毕业论文(设计)是否有50%以上;(4)选题的文字表述有无明显的错误等;(5)指导教师的资格遴选、指导情况,指导老师的学科背景、水平能否胜任本专业的毕业论文指导工作;(6)每位教师指导学生数量适中(工、农类不超过8人,文、经、管、艺类不超过10人,包含单独指导和联合指导);指导学生的时间是否达到学校要求等;(7)论文是否结构合理、内容饱满、摘要、关键词准确、英文摘要语言通顺、参考文献规范、参考文献期刊档较高,近5年文献不低于50%;(8)毕业论文指导老师、评阅教师的指导评语是否相同或相似,或者过于简单,成绩与评价是否相符;(9)毕业论文(设计)的管理流程(选题、开题答辩、中期检查、论文指导等)和执行情况,是否出现任务书、开题报告、指导记录等材料在时间、内容、进度等方面做不到环环相扣,存在不真实,或者进度不合理的现象。

    三、检查方式

    在各教学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,学校开展重点抽查。

    (一)各教学单位自查

    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自查表(可到教学质量管理处网站下载)认真开展自查工作,并填写自查表。各教学单位完成自查工作后,于4月28日前将自查表交教学质量管理处,联系人:张睿;联系电话:81731555。

    (二)学校检查

    5月2日以后,教学质量管理处、教务处组织专家深入各教学单位对自查结果进行重点抽查。专项检查与期中教学检查同步进行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
 

 

    教学质量管理处、教务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3月24日

重要推荐